(公告文號:吐市礦告字〔2026〕1號)
為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培育和建立規(guī)范、開放、競爭、有序的礦業(yè)權市場,促進礦產資源有序開發(f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自然資規(guī)〔2023〕1號)、《關于印發(f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礦產資源管理若干事項暫行辦法〉的通知》(新自然資規(guī)〔2021〕1號),經吐魯番市人民政府批準,吐魯番市自然資源局委托吐魯番市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以掛牌方式出讓新疆托克遜縣阿樂惠鎮(zhèn)二道溝凝灰質砂巖普查探礦權。
一、出讓人
名稱:吐魯番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吐魯番市高昌區(qū)東環(huán)路1969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吐魯番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場所:吐魯番市高昌區(qū)絲綢大道4100號吐魯番政務服務中心七樓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新疆托克遜縣阿樂惠鎮(zhèn)二道溝凝灰質砂巖普查
勘查礦種:砂巖
地理位置:新疆托克遜縣阿樂惠鎮(zhèn)
面積:2.500000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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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經度 |
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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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7°51'56.836" |
42°51'45.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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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7°53'34.825" |
42°51'47.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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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7°53'36.675" |
42°51'09.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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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7°52'02.095" |
42°51'09.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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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7°52'02.124" |
42°51'18.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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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7°51'56.883" |
42°51'18.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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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 |
0 |
擬出讓年限:5.0年
起始價:175.99萬元
出讓收益率:0.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二)競買人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異常名錄”。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經營(活動)異常名錄信息查詢”“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 (四)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6年02月26日—2026年03月11日 掛牌時間以公告為準
網上交易:http://ggzy.tlfzw.cn/TPBidder/memberLogi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網上獲取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6年01月21日—2026年02月25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按照《礦業(yè)權交易操作指南-競買人》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并上傳報名資料。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人一般情況表。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彩色掃描原件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授權委托書(無授權委托人忽略) 5.競買申請書(交易系統(tǒng)線上填報) 6.競買承諾書(交易系統(tǒng)線上填報) 7.無不良行為記錄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加蓋公章)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探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fā)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規(guī)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及安全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雙方應按照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買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不詳、政策發(fā)生變化、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要求。 (四)本次出讓的礦業(yè)權僅為該區(qū)塊的探礦權,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權。 (五)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huán)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六)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0及IE11版本的瀏覽器。 (七)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八)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相關規(guī)定,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公告內容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交易平臺和出讓人提出。競買人一經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礦業(yè)權現狀、出讓程序及所列條件等所有公告內容完全了解并認可,對交易礦業(yè)權存在異議自愿承擔相應風險。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內容
(一)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不接受信件、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名。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吐魯番市人民政府網、吐魯番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吐魯番市人民政府網、吐魯番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請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探礦權掛牌出讓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向他人透露有關情況、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或對交易礦業(yè)權有異議的,由交易平臺和出讓人負責解釋。
本公告在吐魯番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吐魯番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吐魯番市自然資源局
2026年01月21日